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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各教学学院: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及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年制本科毕业生在专科毕业时已经申请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发放原则

1、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有明确的就业意愿,并自主提交补贴申请。

2、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审核过程必须严密公正,审核结果要公示公开。

3、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校组织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4、专款专用的原则。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就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中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三、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内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学年内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毕业生只能申报以下一种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1、申报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附件4一份。

3)学生本人提供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低保证明(附件2)原件一份。《居民低保证》需年检,低保证明需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

4) 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2、申报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手册或扶贫卡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6、申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加盖银行章)或银行开具贷款证明(附件3),同时由学校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或与学生当地贷款银行进行身份核实

(二)工作流程

1.材料初审。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相关情况及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2.材料复审。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报送市人社局进行人员资格复核。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材料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资金复核后,将本年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人社部门,再由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在建设银行开设的本人银行卡中,资金到账时间预计2-5个月。

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14日和15日,学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楼就业指导中心404室,进行材料审核和信息填报。

附件: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助学贷款证明》

4、《银行对账单模板》

5、《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学生报表要求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22日